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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March 芝诺和他的情人(三)五、千呼万唤始出来
海涅关于康德说过一段话,大意是,给康德作传无法用通常的副标题“生活史”,因为他既没有“生活”也没有“历史”,他一生都没有离开过东普鲁士的城市哥尼斯堡,没有恋爱,没有结婚。每天下午三点,他那穿着灰色长袍的身影就出现在街头,他非常准时,城里的居民可以用他来对表。他年复一年地教书写作,如果把康德传用“他的生活和作品”的常用副标题,也只有一半正确,因为他只有作品没有生活。 大部分哲学家都是如此,不过第欧根尼却是个例外。他有过作品,却都没有流传下来,只在另一个第欧根尼(Diogenes Laetios,约公元前三世纪)的记录中保存了一些题目。他的生活故事却很多,而且都很短,好记。 其一:第欧根尼常常在大白天也点着灯走路,每当人们诧异地问他时,他便回答说:“我正在找人。” 其二:亚历山大大帝来到科林斯市时,拜访了这位哲学家,并且对他说:“你有什么希望尽管讲,我可以满足你的一切要求。”第欧根尼爬进自己所住的酒桶,一边晒太阳,一边说:“只希望你让到一边,因为你遮住了照到我身上的阳光。” 其三:就是前一段说的,当科林特城受到菲利普的威胁时,城里的居民都行动起来,忙着磨刀霍霍,堆积滚木雷石,加固城墙。第欧根尼见了,也赶紧把斗篷扎在腰上,奋力地推着他的木桶在大街上滚过来滚过去。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推木桶,他回答说,我努力地推木桶,那么我就不是这么多勤快人当中唯一的懒汉了。 这些故事很有趣,却不一定都是真的。例如他那著名的木桶,就不是长期的“住所”,而是在雅典时向一个朋友借住不成而赌气住的,后来他离开雅典,木桶自然没有带走。至于说他放浪形骸,在大庭广众之下作爱,更是张冠李戴,那是晚期犬儒克拉底(鼎盛年在公元前326年)和女犬儒希帕基亚一起干的事。 根据比较可靠的记载,第欧根尼出生在小亚细亚黑海边的辛诺普城,所以叫做“辛诺普的第欧根尼”(Diogenes of Sinope,约前404-323)。他的父亲伊塞西亚斯(Icesias)是个理财官员,因为制造公用钱币弄虚作假而被判刑,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城邦。另一说父子二人都受到指控,父亲被捕入狱,儿子逃往雅典。在那里,他被犬儒学派的创始人安提司泰尼(Antisthenes,约前446-366年),的思想迷住了。安提司泰尼一开始拒绝接待他,甚至用棍子打他,第欧根尼平静地挨打,说:“打吧,安提司泰尼,你永远找不到一根棍子硬得能把我打跑,你说的一切都值得倾听。”安提司泰尼听了非常高兴,立即接纳他为自己学派中的学者。 关于“犬儒派”的来历,在我们这个犬儒盛行的时代尤其有必要讲讲。因为安提司泰尼经常在雅典郊外的“白犬之地”体育场(Cynosarges)讲学,他所创建的学派就叫Cynicism。在中文语境中,狗是下贱的动物,没有什么长处,所以意译为“犬儒学派”很容易产生“猪狗不如”的联想,而忘记了狗的生活并不限于简单粗鄙,还包括警觉。因此也有人把Cynicism音译为“昔尼克学派”。 第欧根尼严格地遵守老师的原则,服从老师的性格,放弃了一切其他的目标,蔑视财富荣誉,咒骂奢侈。他穿着一袭粗糙破旧的斗蓬,背着行囊,拄着棍子,住在门廊和其他公共场所,吃乞讨来的食物,用严寒和酷暑来考验自己。晚年乘船在爱琴海上旅行时遇到了海盗,把他带到克里特的奴隶市场上出售,拍卖者问他会干什么,他说:“我会统治人,所以把我卖给一个需要主人的人吧。”富有的科林特人瑟尼阿德斯(Xeniades)碰巧路过,被他的简短回答所震惊,就把他买了下来带回科林特。瑟尼阿德斯解放了他,让他当孩子的家庭教师兼管家。第欧根尼忠实地履行这些职责,让主人大为感动,他说,是众神把这个仁慈的天才送来的。 第欧根尼居留科林特期间和亚历山大对话见诸普鲁塔克的记载,却也不太可信。第欧根尼在科林特住在瑟尼阿德斯家里,即便他真的在木桶里住过,那木桶也留在雅典了,不可能带到科林特去。当时亚历山大还不满二十岁,也不可能自称“大帝”,那是波斯和印度远征之后的事,他也死在征途上,没有回到希腊。亚历山大可能去拜访过第欧根尼,受到粗鲁的接待,整个故事就是这么来的。当时第欧根尼大约七十岁。 关于他的死也众说不一,估计死在科林特,九十岁,大约在第114次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时候。他的墓前树着一根大理石柱,顶端是一只狗。他的故乡西诺布也有一座青铜雕像。 绕了这么一大圈,终于该说到第欧根尼对芝诺论证的回答了。 据说第欧根尼的学生曾经向他请教如何反驳芝诺。他一言不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学生还是不理解,他说,芝诺说运动不存在,我这不是正在证明他是错的吗? 这个故事很长时间被作为一个笑话,人们大多相信,第欧根尼根本没有弄懂芝诺的意思。芝诺并不是说在现象界没有运动这么一回事,他当然承认有,但他要说的是,虽然满目是物体在飞舞,但运动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通过逻辑证明运动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所看到的运动是假象,并不真实,因为真实的东西一定是合乎逻辑的。 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说当然是这样的,问题是第欧根尼的回答并不是科学的回答,而是道德的。说第欧根尼没有弄懂芝诺的意思的人显然忽略了古希腊哲学史上从宇宙论到人类学的转变。巴门尼德和芝诺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巴门尼德的作品就叫《论自然》,而第欧根尼所属的犬儒学派则是道德哲学。这个根本的转变以苏格拉底为标志,所以包括巴门尼德和芝诺在内的古希腊哲学家都叫“前苏格拉底哲学家”,而犬儒学派则是“小苏格拉底”的三个主要流派之一。
(未完) 芝诺和他的情人(二)四、犹抱琵琶半遮面
如果关于“一”的“真理”连始作俑者本人都不敢多做恋栈,忙不迭地跑开,那么这“真理”究竟有什么——用处呢?看到这里总有人免不了这样问一句。标准答案是:“实话告诉你,没用。中国人什么都要问有用没用,不肯作形而上的思考,传统上缺少超越性维度,现在又一头扎进钱眼里醉生梦死,没有终极关怀。三百年殖民没赶上,只有忍受二百年专制,才能……”
小径是鼓励创新的地方,这样的标准答案不说也罢。我说,这“真理”不仅有用,而且用处大大的有,譬如咱们现在胡侃的场地就和“真理”有些关系。那边又说了,“废话,谁不知道网络是追求科学真理,技术发展的结果,用得着你说?”不对,我要说的却是负相关的关系,不把“真理”从“世界”放逐出去,就永远没有科学的发展。因为科学不仅是“求真”的过程而且是“证伪”的过程,不能“证伪”就不叫科学。昨儿晚上我刚把电脑又upgrade一回,一旦“up”了,那原来的程序不全就成“down”了吗?赶明儿再出个新软件,又得拆了重装,拆拆装装机器受不了了,还得掏钱买新的……
巴门尼德和芝诺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的“一”与“多”的关系,开始了西方思想史上的二元传统,即世界/本体,自然与人/神,感性/理性,动/静,真/假,善/恶……一系列二元对立的传统,也从此和中国、印度等传统分道扬镳。古代中国哲学、印度哲学和以前的古希腊哲学,基本上都是按照一元论的观念来思索世界结构的。例如,中国春秋时期的老于认为天、地、乃至上帝都是由“道”产生的,道是一种无形、无名、混而为一、无法用言语表述的存在。印度最早的宗教历史文献《吠陀》中就有所谓“梵我不二”的思想(“梵”指宇宙的灵魂,“我”指个体灵魂)。当然,西方传统也不可一概而论,始终有坚持一元论的思想家在,但是二元分立的传统在西方最强大则是可以肯定的,其中最根本的还是“一”与“多”的分立。我认为。
如果此说可以成立,广义的思想家们根据他们对于“两个世界”的不同态度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1.坚守“多”的立场,即“证伪”的途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科学家,坚持从分立/运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继承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鼎盛年约在公元前504-501年)的“一切皆流皆变,无一常住”,“人不可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等脍炙人口的命题,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发挥。
例如恩培多克勒(Empedokles,鼎盛年约在前444年)就主张多种元素为本原。他认为,构成万物有四种基本元素,火、土、水、气,又称“四根”。“四根”根据“爱”和“恨”两种相反的原则结合或分离,从单一变为众多,又从众多回归单一。宇宙是个球体,混沌不分,后来逐渐产生了冲突和分离,形成日月星辰等。
德谟克利特(Demokritos,鼎盛年约在前420年)的原子论认为万物都是由原子(atom)构成的,原于在物理上——而不是在几何上——是不可分的,原于之间存在着虚空,原于是不可毁灭的,并且永远运动。在广阔无垠的虚空中,许多不同形状的物体彼此聚集在一起,产生了一种漩涡运动。在漩涡中,物体相互撞击,以各种方式不停地旋转,继而开始分离,相似的物体就和相似的物体结合起来,这样逐渐形成了宇宙。
这些“意见”,跟芝诺的论证有关的可以分成几类。“阿喀琉斯与龟”可以从数学上来证明,这个看教授已经做过了。“飞矢不动”可以从物理学上来证明,据说尼尔斯·玻尔讲的就是这个,还得了炸药奖。我不懂,留给猫老师来普及。
2.放弃对“真理”的追求,只讨论形式。
波希战争结束后,希腊民族在理智和精神生活中获得了气势磅礴、蓬勃向上的发展。科学从为知识而知识的高尚好奇心转变为需要科学来解答问题,随着参加者的众多,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需求招徕供应,智者(the Sophists)也就随之而产生了。
智者经常被人叫做“诡辩家”,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颇受非议,应该说是事出有因。他们的名声不好,原因有二。第一,他们是希腊最早的收费教育家;第二,他们既然是应百家争鸣的需求而产生的,学费的来源也就多元化,多多益善,可这样一来也就必须对学说本身的是非保持中立,不做判断。两条加在一起,不就成了要钱不要良心,只讲输赢不论是非了吗?
但是事情还有另一面。由于智者的存在,极大地促进了形式逻辑的发展。什么是逻辑呢?逻辑就是为人们所共同接受的,使持不同意见的人们可以相互理解思维规则。另外,智者所教授的逻辑是辩论的工具,即持相反意见的人之间对抗的工具。这一点和中国的传统形成鲜明对比。有人说,中国没有逻辑思维传统。本人不敢苟同。且不说公孙龙子和后期墨家等对逻辑有研究,自先秦以来的许多文献都是有论证的,不是只有神谕式的论断。那么缺的是什么?缺的就是实力相当的双方智力对抗,决输赢。从辩论的传统发展出了法庭上的控辩双方对抗,而从单向输出的逻辑却只产生了以“绍兴师爷”为代表的“讼棍”和“刀笔吏”。因此,智者功不可没。
那么又有人说了,古希腊的逻各斯(Logos)是宇宙大法,你怎么说和真假无关?这种观点确实是存在的,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真假无关的逻辑比有关的更重要。因为它承认了两个世界的分野,从理论上排除了人以真理的占有者自居,向其他人指手划脚发号施令的合法性。要问不排除又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怎么样,就知道三十多年前亿万中国人齐声高呼“万寿无疆”,“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利弊到现在还在隔壁争吵不休。 3.在承认两个世界分野的前提下寻找“此岸”和“彼岸”之间的连接点。
这是一个广义的神学-伦理学问题。简单地说,无非有三种解决办法。第一是取消二者之间的分野,坚持一元论,那么无非是回到“原始状态”;第二,承认两个世界的划分,放弃对“彼岸”的讨论或将其“悬置”,集中精力对付“此岸”;第三就是标题上说的,在承认两个世界分野的前提下寻找“此岸”和“彼岸”之间的连接点。 道家、黑格尔、马克思基本上属于第一种,儒家、法家、马基亚维利等基本上属于第二种,基督教中主张神与人之间绝对区别的属于第三种。第二种态度与神学无涉,属于政治学的范畴,第一和第三两种则分别叫做“内在论”(Immanence/Immanency/Immanentism)和“超越论”(Transcendence/Transcendency/Transcendentism)……
大伙儿一定早就不耐烦了:“你这人真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小川讲了个第欧根尼的故事,你说不对,非得自己来讲。讲就讲吧,扯进来一对同性师生恋,说了半天就一句话,越扯越远,看看,都扯哪儿去啦?孔孟老庄、黑格尔、马克思都出来了,第欧根尼还不见影儿,嘁!这戏一点不好看。走喽,走喽,咱搬小板凳回家喽!” 别着急呀,茶馆里说书的,讲一个人从楼上下来十几个台阶就能讲俩礼拜,我这算什么呀,两千多年的事儿,从宇宙大法到原子都说到了,满打满算才万把个拜特,再说不是讲究吊胃口吗?…… 看,那个人,穿着破旧的斗蓬,弯腰推着一只木桶来来回回地跑,活像一只狗,那就是—— 第欧根尼!
芝诺和他的情人(一)一、引子 不过话都不能说的太绝,小川下面这段话就大有挽狂澜于既倒的作用,一时间“龟兔赛跑”成为热门话题。原话如下: 话说犬儒大师第欧根尼一天坐在桶里打盹儿。 这时来了个踢馆的,敲敲木桶,“大师醒醒,听说您学贯中西,道贯古今,今学生有一事不明,向先生请教。” “说来听听。”第欧根尼伸个懒腰,头伸出木桶,两手搭在木桶边缘上问道。 不过这段话,嘿嘿,倒真是“小说家言”,时间地点人物都错了。按“正史”的说法,不是什么“龟兔赛跑”,而是“阿喀琉斯与龟”,再说这个问题也没把第欧根尼问住。
二、芝诺其人其事 “阿喀琉斯与龟”是爱利亚的芝诺(Zeno of Elea,约公元前490-425年)提出的四个著名的论证之一。在开始枯燥的逻辑推理之前,得先说说“芝诺”,这两个字前面“爱利亚的”不能少。倒不是因为“燕人张翼德”的说法外国也有,而是古希腊有两个芝诺,一个就是这个爱利亚的芝诺,还有一个是斯多亚派的创始人芝诺。后者的生卒年不详,根据他在公元前308年创立斯多亚学派来判断,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至前3世纪中期。二位之间隔了一百来年,姑且把他们分别叫做“老芝诺”和“小芝诺”。 严格地说,小芝诺不是“希腊哲学家(Greek Philosopher)”,而应该说是“希腊化哲学家(Hellenic Philosopher)”。“希腊化”即希腊文化随着亚历山大大帝的军事扩张传播到整个环地中海地区,文化中心也移到埃及尼罗河口的亚历山大里亚城,吸收了埃及、叙利亚等成分而形成的新文化形态。从小芝诺的经历就可以看出来。他出生在塞浦陆斯岛的基提翁,父亲在雅典经商,子承父业,运气却不好,载货船只沉没后就留在雅典研究哲学。因在装饰着名画家作品的画廊斯多亚(stoa)中讲学,后世就将他创立的学派叫做“斯多亚派”。此人学识渊博,论证细密,道德严肃,深得雅典人的敬仰,享有极高的声誉。 爱利亚的芝诺,顾名思义,出生在意大利南部的爱利亚城,也不在希腊本土,不过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哲学家都是殖民地的“出产”,所以他也就可以算是个Greek philosopher。芝诺一辈子都没有离开爱利亚,后来因为反对僭主而被杀害。他的死究竟是“重于泰山”还是“轻如鸿毛”,后人可以见仁见智,未能善终却是肯定的。那么他的生呢?芝诺是爱利亚的巴门尼德(Parmenides of Elea,鼎盛年大约在前504-501年)的得意门生,有人说他们两人是典型的希腊式师生关系,即将性爱当作传授知识智慧重要部分的师生关系。柏拉图在他的对话《巴门尼德篇》中记载了芝诺和巴门尼德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去雅典的一次访问。其中有这样的文字:“巴门尼德年事已高,约65岁;头发很白,但仪表堂堂。那时的芝诺约40岁,身材魁梧而美观,大家说他已经变成巴门尼德所钟爱的了。”同性师生恋这玩艺儿,怎么说呢,恐怕只有当事人洋洋自得,在周围的圈子里传为美谈(见柏拉图《会饮篇》),要说雅典人普遍接受并加以敬仰,就有些勉强。总之,老芝诺的生和死都不如小芝诺命好。 那又有人说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存心知’,只要有文章传世,生死大可以‘齐一’视之。”两千多年前的事,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说说风凉话本没什么,可毛病就出在芝诺的文章也是通过柏拉图和亚理士多德才传下来的,是不是被歪曲了也难说。这二位碰巧又是师徒,不知为什么却没人说他俩有恋爱关系。这“隐私”不去发掘也罢。跟我们有关系的是,芝诺的思想是通过这师生二人转述的,他们在取舍之际是否受到自己的观点影响不敢保证。 言归正传。芝诺的思想传下来的可以归结为两大部分,一是反对“多”(Many),一是反对“运动”(Movement),二者都是为他的老师巴门尼德的“唯一不动的存在(Being注意,一定要大写)”辩护的。他说:“我的这些论证的目的是保卫巴门尼德的那些观点,反对另一些非难他的人。那些人认为,如果承认有‘单一’(One or Oneness),就会因为巴门尼德的观点而得出许多荒谬的和矛盾的结论来。我的答复是说给那些拥护‘众多’的人听的,我有意把他们的‘非难’还给他们自己,指出他们假定‘众多’存在的那种看法如果推论下去,就要比假定‘单一’存在更为荒谬。”(柏拉图:《巴门尼德篇》128C-D) 关于“多”的论证见辛普里丘在亚理士多德《〈物理学〉注释》中的转述,大意是:如果事物是多,那么大会大到无限大,小会小到零,因为任何数量都可以无限分割,若分割的结果等于零,则总和是零,若分割结果不是零,则无限总和是无限大。因此“多”是不可能的。“阿喀琉斯与龟”的论证一般被认为属于芝诺反对“运动”的论证之一,但是反对“运动”和反对“多”实质上是一样的,讲的都是时间和空间中的部分和全体,有限和无限的问题。
芝诺的四个论证如下: 1、二分法。一个物体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无限的事物,或者分别地和无限事物相接触,因为物体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必须先到达全程的一半,在达到全程的一半之前必须达到一半的一半……这个要求可以无限的进行下去,所以,如果它起动了,它永远到不了终点,或者,它根本起动不了。 2、阿喀琉斯与龟。阿喀琉斯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快跑者,乌龟走得慢,但是快跑者永远赶不上慢跑者,阿喀琉斯永远赶不上乌龟。因为追赶者必须首先跑到被追者的出发点,而当它到达被追者的出发点,又有新的出发点在等着它,有无限个这样的出发点。这个论证是排除了“根本起动不了” 假定物体可以起动的情况。 3、飞矢不动。任何东西占据一个与自身相等的处所时是静止的,而且,如果位移物体在任何一个瞬间总是占有这样一个空间,那么,它就是不动的。飞着的箭在任何一个瞬间总是占据与自身相等的处所,所以也是静止的。
4、运动场。跑道上有两列物体,大小相同,数目相等,一列从终点排到中间点,另一列从中间点排到起点,它们以相同的速度作相反的运动,所以可以证明,一半的时间等于那个时间的一倍。(这一论证需要画图,略)
四个论证可分成两组,前两个假定时空是连续的,后两个假定时空是分立的,每组的第一个论证绝对运动不可能,第二个论证相对运动不可能。二者都是针对“多”的。因为,如果时间和空间是“多”而不是“一”,那么就有两种可能,连续的和非连续的,论证了两种情况下的荒谬,也就反驳了“多”。
上面的反驳用的是“归谬法”,即通过论证相反观点的荒谬来证明某种观点的正确,那么芝诺所辩护的巴门尼德又说了些什么呢?
三、芝诺之钟爱者如是说 巴门尼德的著作流传下来的是一首长诗《论自然》的残篇。在长诗的开头,他就给我们展示了一幅乞求女神指点迷津的画面。据他说,女神给予的指示是有三条认识的途径:与真理同行的确信的途径,根本不可能的途径,和普通人因怯弱无能和茫然失措而提出的道路。第一条道路是“真理的道路”,第二和第三条道路都是“意见”。 巴门尼德所说的“真理的道路”是关于“存在”(Being)的思考。他说的“存在”,和我们在昏昏欲睡的公共政治课上听来的那种“决定意识”的“存在”大相径庭,其中最根本的是,他说的“存在”是排斥“发展/生成”(Becoming)的。他的理由是: 1.在是永恒的,不是生成的。因为,从来源上来看,如果说“存在”是生成的,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生于存在,或者生于非存在(Non-Being or Nothing/Nothingness)。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因为如果说它生于存在,这就预先假定了另一个存在的存在;如果说它生于非存在,就更加荒谬。 这后一个问题就是“无中生有如何可能”的问题。一定有人说了,《圣经》上说神创世界,老子说“万物皆生于有,有生于无”,不是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吗?不然。《圣经》上神所创造的是自然界,物理世界,超自然的神本身却是永恒的。因此,是神,而不是自然界或宇宙相当于巴门尼德的“存在”。老子说的“有无”也是指自然界,而“道”却是永恒的。“道法自然”如果作“道为自然立法”解,那么是“道”,而不是“自然”相当于巴门尼德的“存在”。注意,这里说的是“相当于”不是“等于”,其中的区别可以骑上“古狗”查去。总之,不但不能用基督教或道家来驳倒巴门尼德,这三家还有相通之处。 2.存在是唯一的,连续的,不可分的。这就是Being为什么一定要大写的理由。因为非连续的,分化的结果恰恰是“多”,而“多”之中的每一个都是being,例如a human being不过是人类全体的N万/亿分之一而已,在时间和空间上也是有限的。 3.存在是不动的。这显然是从“存在”既不生成也不消灭的命题引申出来的。他说:“强大的必然性四面八方保卫者它,像锁链一样将它紧紧捆绑。”(《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第275、276页) 芝诺的“运动论证”主要是针对“非难”这些观点的。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对巴门尼德说,“唯一,不可分,不动的存在违反感性经验事实”,而芝诺的四个论证则表明,“多”不论是连续的还是非连续(分立)的同样违反感性经验事实。所以在讨论芝诺论证的时候千万不要弄反了,以为他想证明阿喀里斯追不上乌龟或者飞矢真的不动,而是想证明“多”的理论的错误或荒谬。用带有中国特色的话来说,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如果芝诺的论证能够成立,那么连续性的,不可分的只能是“一”,不可能是“多”。“多”则既不可能获得连续性,也不能无限可分,更永远不可能涵盖时空上无限的“一”。因此,关于“多”的理论与“真理”无涉,只能算是“意见”。
不过,“意见”却也不简单地等于“谬误”,只要承认自己不具备“一”的性质尚可作为“一”家之言,聊备“一”格。这就是巴门尼德论证了“唯一不动的存在”这条“通往真理的途径”之后,转而研究“意见”的原因。 倒因为果谈困境题记 在《云儿,休谟早溜号了》里面,我强调了时间维度在因果关系(causation or causality)的关键作用。 “原因和结果是时间上前后相继的两个物象或事件之间的关系” 的命题不仅貌似毫不出奇,而且近乎废话,其中的牛顿式绝对时空观也让“后爱因斯坦-玻尔时代”的自然科学家嗤之以鼻。不过,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小尺度时空里似乎仍然不断被经验所证明为有效。例如休谟“溜号”的行动乃是走出困境的“结果”,其所以要溜号的“原因”,是他确实陷入了困境。前文只是想说明,“出走后的休谟”似乎能更好的说明云儿女士提出的两个案例,无意中却忽略了困境本身,现在应该补充交待一下。刚强调了单一时间向度的关键作用,就作法自毙,所以用逻辑错误“倒因为果”为题以自嘲。下面进入正题。
一、因果关系是逻辑关系吗? 在关于因果关系的讨论中,矛盾似乎集中在“什么是原因”上了。有的网友坚持,“原因是结果的必要条件”;有的网友说,“原因不一定是结果的必要条件”;有的网友说,“原因是结果的充分必要条件”;有的网友援引“马奇定义”,说“原因是结果的一个不必要但是充分的条件中,一个不充分但是必要的组成部分”(An insufficient but necessary part of a condition which is itself unnecessary but sufficient for the result , INUS),简单地说,“所谓原因,就是结果的一个充分条件组中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我则想从另一个角度来提出一个问题:因果关系是逻辑关系吗?至少从休谟的观点来看,因果关系不是逻辑关系,他之所以走出了困境,就是否定了因果关系可以用逻辑来证明。让我们先来看看休谟的困境究竟是什么。
二、困境何在? 首先需要介绍一下休谟的“符号系统”。所谓“因果关系”在休谟那里并不是“客观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而是主观范围内印象和观念之间的关系。他之所以坚持使用“物象”这个词,就是说原因和结果都是“呈现在我们表象中的事物”,它们既不是任意的想象,也不直接等同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而是与后者处在似有若无的关系之中。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因果关系是一种思维形式,是理性的活动而非飘忽的感觉。然而并非一切理性活动都是逻辑的,休谟的研究就证明,恰恰在因果性问题上,逻辑陷入了困境。请注意,陷入困境的是逻辑,而不是休谟。 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是基于一个假定:在观念之间的联系是根据相似原则(Resemblance)来排列的,即相似的物象可能在空间中别列出现,也可能在时间中重复出现。但是,也正因为观念之间的联系所根据的是相似而非等同的原则,在考察时间向度中的因果关系时就出现了一个难题:为什么可以把过去的经验扩展到将来?从过去的经验扩展到未来的这种推理的过程和联系究竟是怎样的? 这样一句过去经验而进行的推理实际上是一个归纳推理(以区别于古典逻辑的演绎推理)。这个归纳推理由两个命题所组成: 命题一:我曾经见到这样一个事物经常有这样一个结果跟随着。 命题二:我预见到这样一个事物经常有这样一个结果跟随着。 这两个命题都符合前文说的“经验和恒常”两个标准,但是前者属于过去,后者是关于未来的,我们有什么根据从前提过渡到结论,从过去推断到未来,从个别转化到一般呢?说到底,研究逻辑命题的目的是获得某种普遍性,经验的价值也在于应用到现在和未来。 休谟认为,这两个命题之间的联系不是直观的,不可能从直接观察获得,也不能由任何推理来证明(理由如上),因此也就没有逻辑的必然性。可见,说承认因果关系意味着假定“宇宙大法”由不可易的必然性所支配,休谟对此不承担责任。 其次,也不能由或然的推理来证明,因为休谟在论证知识分类时已经说过,关于“实际的事情”的论证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的。那么,如果现在用或然推理来证明因果关系,那就是意味着要断定因果关系时建立在因果关系实际存在的论证上。这样的论证是循环论证。姚老师转来的英文论文作者指责休谟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恐怕是弄错了。循环论证是休谟发现并试图加以解决的问题,而不是他本人所犯的错误。 如果说,必然的演绎推理是建立在抽掉时间因素的“纯空间”理想状态的假定之上的,那么或然的归纳推理则建立在“未来和过去相似”,“相似的性质可以产生相似的结果”、“自然的齐一性”这一假设之上,而它仍然在逻辑上得不到证明。也就是说,归纳推理如何从前提过渡到结论,从个别过渡到一般,即归纳的合理性问题是得不到逻辑证明的。这就是休谟百思而不得其解,不得不向公众提出来的“归纳问题”,又称“休谟问题”或“休谟困境”。 休谟不能解决归纳问题,因果性也就得不到逻辑的证明。但这不等于他没有得出自己的结论,他说:“由此看来,不但我们的理性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而且经验给我们指出它们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相信,我们为什么把那种经验扩大到我们所曾观察过的那些特殊事例之外。我们只是假设,却永远不能证明,我们所经验过的那些对象必然类似于我们所未曾发现的那些对象。”(《人性论》第109页) 当我们试图将经验观察所获得的因果关系推向未来的时候,大概就是逻辑的终点。站在逻辑的终点,我们确实处在“恐惧与震颤”之中,古老的赫拉克立特并没有过时,我们不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即便从经验能够获得恒常的表象,那也仅仅属于过去,不能为未来提供任何切实的保障。我们的一切“言说”,不论是母语还是其他,不论是有声的话语还是书写的文字,不论是拼音文字还是表意文字,说到底都不过是七零八落的碎片,永远需要忍受不同“符号系统”之间无法沟通的折磨。 这样一个世界是可怕的世界,这样的人生是难以忍受的人生。出于安全本能,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要遁入过去,在有秩序的空间里获得哪怕是想象中的确定。这大概也就是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争论永远不会终结,而本坛的网友们则对于逻辑有着持久而热烈的爱好的原因吧? 云儿,休谟早溜号了!云儿,休谟早溜号了! 云儿女士在《休谟困境与“勒死”判准》中说,休谟定义中最令人头痛的一点就是,弄不清楚因果关系必须满足的逻辑规则究竟该是什么。休谟本人提出的原则,“原因必须是结果的必要条件”并不能解决如果排除了某个原因,原来的结果还会出现的问题。 在我看来,所谓“休谟困境”乃是后人借题发挥的“结果”,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 本人并非“必要条件”。因为休谟在谈因果关系时给自己安排了好几条退路,早就溜了。 据休谟说,因果性首先是一种“观念的联络”。观念的联络有三种形式,就是“相似关系”(Resemblance)、“时间或空间中的接近关系”(Contiguity in Time or Place) 和“原因和结果的关系”,简称“因果关系”(Cause or Effect)。(《人类理解研究》,商务版,p. 24,以下引自该书仅注页码。) 那么什么是“观念”呢?人心中的知觉(Perception)有两种,一种是当感官受到外界刺激时的知觉,一种是事后的回忆和想象或模拟。(p. 19)这种想象或模拟的活动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理性。休谟所说的理性,一方面不是主观任意的活动,要由外界刺激来引起,并受后者限制;从另一方面来说,理性活动的对象又不是“客观物质世界”,而是对知觉中的各种观念之间相互关系的思考。 人类理性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种,就是(狭义的)“观念的关系”(Relation of Ideas)和“实际的事情”(Matters of Fact)。前者包括几何、代数、三角等科学,在这些领域内,判断必须也可以保持确实性和明白性;而对于后者,则“我们关于它们的真实性不论如何明确,而那种明确也和前一种不一样。各种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因为他从不曾包含着任何矛盾,而且人心在构想它时也很轻便,很清晰,正如那种反面的事实是很契合于实在情形那样。”(p. 26) 法院判案,显然属于“实际的事情”,各种事实的反面总是可能的,而不违反逻辑规则。话说到这里,休谟已经溜了,后人要把他放进“困境”恐怕也难。鉴于休谟有长期从政的经历,请他对这两个案例进行一番审视,大概也不会拒绝。 案例一。一条河上有两座桥A和B,分别归两家不同公司管理。另有一家航运公司,运货物必须先经过A桥再经过B桥,才能抵达港口。有一天,航运公司的航班抵达A桥时,发现桥断了,堵塞了河道,通不过。与此同时,A桥后面的B桥也断了,同样堵塞了河道。航运公司的航班无法抵达港口,一状告了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二。某帮派策划抢劫银行,分为两个两人行动小组,A组和B组。如果A组因故不能采取行动,则由B组上。结果B组两人把银行抢了。 说实话,我不不明白:既然告状的目的是获得赔偿,那么“不管A公司B公司,赔钱就是好公司”,航运公司为什么非要把A公司告倒,而不告B公司?既然是B组抢了银行,控方为什么把B组轻轻放过,却跟A组纠缠不休? 但是逻辑本来就是抬杠(樊弓语),参加辩论就得接受对方提出的条件,那么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牵涉到“因果性”之成其为“因果性”的根本性质,或曰“必要条件”,无此则无因果;另一个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从何而来。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首先是一个时间中的前后相继关系,用休谟的话来说,就是“所谓原因就是被别物伴随着的一个物象,在这里我们可以说,凡和第一个物象相似的一切物象都必然和第二个物象所伴随。或者换句话说,第一个物象如不曾存在,那第二个物象也必不曾存在。”(p. 70)这里的后一句话大概就是大家所说的“原因是结果的必要条件”吧。 据此,如果航运公司一定要告A公司,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要证明A桥倒塌让船队在设法绕行上多花费了时间,致使不能赶在B桥倒塌之前通过。至于那A组抢匪,虽然没有参加抢银行的具体行动,但参加犯罪团伙本身似乎也构成判决有罪的“必要条件”,但不是构成银行抢案的“必要条件”。 时间是单一维度的,从时间上的先后可以给因果性加以一定的限制,这一限制同时也基于一个假定:因果关系是在时间上延续的由物象或事件连接起来的单一链条。这个假定的反面就是因果关系不考虑空间上并列的各种可能性。但是这样仍然不能确定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何以是必然的,那么就进入下一个问题: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从何而来? 前面说过,狭义的“观念关系”具有“天然的”确实性和明白性,而“实际的事情”则具有不同的真实性和明确性。相应的,二者也就需要不同的推断方式,前者是解证的(demonstrative),后者就是大家提到的或然的(probablistic, p. 34)。因果关系不能推断,包括不能根据原因推断结果和不能根据结果推断原因两个方面,休谟的论证比较复杂,这里不谈。不过,他对因果关系又提出了两个制约因素,这就是经验和恒常。他说:“这种关系的知识在任何例证下都不是由先验的推论得来的;这种知识所以生起,完全是因为我们根据经验,看到某些特殊的物象是恒常的互相连合在一块的。”(p. 28) 经验没有什么太多可解释的,指因果关系不能凭空想象,必须有经验上的根据,值得一提的是两个物象之间的“恒常”关系,即多次反复出现的前后相继关系。 以云儿提出的案例来说,根据经验,桥梁倒塌阻塞航道和船队不能通过,这两个物象或事件的前后相继关系是恒常出现的,可以确定为因果关系;而桥梁倒塌竟然未能阻止船队通过,则是罕见的现象,似乎可以作为特例来加以排除。既然阻碍船队的是B桥而非A桥,那么就可以起诉B公司要求赔偿,却难以要求A公司赔偿,除非能够证明A桥倒塌致使船队不能赶在B桥倒塌之前通过。同理,抢匪的抢劫和银行失窃之间的关系也是恒常出现的,因此可以确定为因果关系,起诉B组;而有抢劫的动机却没有抢劫的行动就不能构成银行失窃的原因,因此也就不能根据失窃而对A组两人起诉。 然而事情到这里并没有完。航运公司根据因果关系起诉B公司,银行起诉B组抢匪后,被告有权为自己辩护,那么常见的律师策略就是“将原因转化成结果”。B公司可以陈诉施工单位如何偷工减料,致使B桥成为豆腐渣工程;B组抢匪可以陈诉幼年时如何受到父母暴力侵犯,尤其是性侵犯,造成扭曲心理仇视社会,等等等等…… 可见,尽管特定的因果关系由两个前后相继的物象或事件组成,却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本身是时间维度上无始无终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前一个环节上的结果是下一个原因,后一个原因是前一个环节上的结果。因此,不论具体法律如何规定追溯上限,律师是否有“倒因为果,反果为因”的本事,让这两组被告无罪开释,“无因之果”是肯定不会出现的。
11 March 马奇的“无聊”
马奇的“无聊”——答越南人网友 您关于逻辑问题的帖子早就看到了,可让数理逻辑公式吓住,没敢吭气。好在无知者无畏,豁出去让你们把我这个科盲砸死,说两句。 我一直觉得,马奇的INUS定义注定要“从无聊走向更大的无聊”。怕扫大伙儿的兴,小心翼翼地把因果性的老祖宗休谟抬出来提醒了一下。不知是我没说清楚,还是大伙儿瞧不上这老古董,还是没有起到“终战”的作用。现在用大白话说出来:因果性和充分必要条件属于两个领域,不能扯到一起! 因果性属于感觉经验的领域,而充分必要条件所属的逻辑,则是形而上学的范畴。在休谟看来,当因果性被解释为必须服从同一律的逻辑时,就是思维超出了本身范围的权力滥用。 在因果性形式下,观念内容之间的关联容易被认为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是,这种关联既没有直观上的确实性,也不能证明有确实性。例如,“太阳晒”和“石头热”之间的“必然”联系仅存在两点,一是二者在时间上前后相继,二是我们多次观察到这样的前后相继。这些都来自我们感官的经验,而感官经验的对象只是时间关系,根据这时间关系,一个感觉有规律地接续着另一个感觉,只是“在此之后”【post hoc】,它和“因此之故”【proter hoc】有本质的区别。在因果性关联中,“因此之故”找不到任何根据,从“因”中不可能逻辑地推出其“果”,在“果”的概念内部也不包含它的“因”的概念。 换句话来说,自然科学所要求的两个条件,普遍必然有效性和扩大新内容,彼此之间存在着张力,似乎相互排斥,如何将二者统一起来,就是康德的任务。完成得怎样,自然不是后爱因斯坦时代的人们所关心的。不过,既然还需要补托勒密体系创立者开设的形式逻辑课,谈谈牛顿的同时代人,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老伽图,还是小伽图?自从决定加入伽图党,认真学习了一下有关文件。 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里有马可·伽图(234-149BC)传,里面提到,他在元老院演说时不论表决什么问题总要加上一句:"依我之见迦太基必须毁灭。"与此相反,普布利乌斯·西庇阿·那西卡在应邀表决时则时常以这样的声明结束发言:"依我之见迦太基必须予以宽容。" 不过结尾部分使我对说出这段名言的伽图到底是小伽图还是老伽图产生了怀疑。普鲁塔克是这么说的: 伽图的第二个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我们已经知道他的姓是萨洛尼乌斯。死在他前面的儿子给他留下一个孙子。萨洛尼乌斯在任监察官时去世,他的儿子马可当了执政官。这个马可是哲学家伽图的祖父。而哲学家伽图则是他那个时代最优秀、最知名的人物。(374页,商务印书馆,1995年,北京) 这里共有五代伽图榜上有名。可不管怎么说,"依我之见迦太基必须毁灭"是最老的那个伽图说的。另外,"伽图"一开始不是姓,他出身于图斯库兰族,原姓普里斯库斯,后来因为精明强干而获得伽图这个名字。罗马人把聪慧精明的人称为伽图斯。 网上查到的英文资料也将其称为CATO THE ELDER[a.k.a. Cato the Censor] http://www.geocities.com/~kashalinka/cato_bio.html 老伽图勤劳俭朴,多才多艺。他17岁初上战场,很年轻的时候胸口已经布满了光荣的伤痕。 "在战场上他表现得手脚灵活稳健,相貌威厉,带着震慑人心的语言和狂暴的叫嚣冲向敌人。他的想法很对,想让大家懂得这种威慑的力量往往比刀剑更加使敌人畏惧"(345页,与伽图党人共勉) 他一生生活俭朴,不仅出于习惯,而且是出于一种理念:由于国家领土日益扩展就不可能保持原有的纯朴状态;统治的抵御及民族增多必然形成各种风俗习惯的掺和,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都会成为人们模仿的典范。有些人由于劳役过度而精疲力竭,有些人则由于纵情享乐而萎靡虚弱。伽图克服了这两方面的偏差。 伽图也是一个演说家。他的演说既优雅又雄壮,愉悦而令人激发,滑稽之中寓有严肃。与他同时代的众多罗马人不同的是,他的演说有一种简洁的风格。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修辞的根本原则是"抓紧主题,语词会跟随而来"( "You hold fast to the matter (the subject) and the words will follow- rem tene, verba sequentur"(与伽图党人共勉) "依我之见迦太基必须毁灭"的拉丁文原文从网上找到两个版本: "Ceterum censeo Chartaginem esse delendam!" "Et memento-delenda est carthago!" 有一次伽图被一个生活上道德败坏的人所辱骂,他说:"我与你进行着一场不平等的斗争,你能够神色不动地听人家诟骂,还能油嘴滑舌地骂得出口;可我却既不高兴说这种话,也不习惯于听这种话。" 可见,奉行伽图原则的人们至少对论敌还保持了尊重。那么还是让我用伽图公式来结束这篇短文: Et memento+delenda est Lu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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